文字解读:定结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定结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借用公款清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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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21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款私存和个人借款长期不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藏财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不还问题整治的通知》(藏纪机〔2021〕26号)、《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日喀则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借用公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日政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不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督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清理催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治区纪委、自治区财政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乡镇、个别县直单位存在个人借款催缴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定结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局长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局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款私存和个人借款长期不还专项整治的自查汇总、相关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各相关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个人公款专项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2.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权一级实权”管理要求,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清理追缴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清缴任务。

3.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流于形式,态度不端正、不如实整改,甚至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纪律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县财政局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积极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运行,对增量个人借款要实行立行立改,督促立即归还借款;对拖欠公款拒不归还的,要严肃问责,不断增强监督效果。

5.在下步工作中,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法定轨道上正常运行。

定结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定结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借用公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