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学法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5年7月18日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结合“两个中心城市”建设所需,扎实开展政府学法活动,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日喀则市实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学法方式
依照年度学法计划安排,采取个人自学、会议集中学法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法内容
(一)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法
1.7月—9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摘编;
2.10月—12月: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
(二)市政府党组会议学法
1.7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8月: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3.9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4.10月:学习《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工作条例》;
5.11月:学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
6.12月: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1.7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8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9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
4.10月:学习《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5.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6.12月: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7.8月、11月:邀请法律专家或市直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法治专题讲座。
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适时对上述学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其他需及时学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列入政府学法安排之中。
(四)其他单位学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19号)有关要求,参照市政府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确保学法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政府系统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必要路径,是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的主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出学法实效。
(二)落实学法责任。市司法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与市政府办公室保持协调联动、沟通衔接,按计划落实市政府学法计划。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学法的会议记录、报道和网站公开,及时将学法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