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通知》(日汛指〔2020〕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现将定结县县、乡两级行政责任人名单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防汛抗旱各行政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
县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贡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郭加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陈正伟 乡人民政府乡长
确布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李龙年 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西岗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李敏 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布扎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刘正威 乡人民政府乡长
定结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陈乾韬 乡人民政府乡长
琼孜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强巴顿珠 乡人民政府乡长
萨尔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林立鹏 乡人民政府乡长
日屋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陈永福 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塘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拉巴顿珠 镇人民政府镇长
江嘎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姚虎 镇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