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日喀则市财政局预算科、监督科前来定结县调研边民补助落实情况,客观指出了定结县在落实边民补助政策中存在的4项问题。为明确市财政局反馈问题整改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藏财预〔2019〕202号)文件要求,对定结县各边境乡(镇)边民补助政策执行情况展开专项整改,通过整改,提高边民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边民补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享受边民补助对象不符合政策制度。
1.整改任务:违规对对长期(六个月以上)不在本地的群众发放补助。
2.整改任务:违规对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群众发放补助。
3.整改任务:违规对已享受护边员补助的群众发放补助。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向群众传达文件精神;二是梳理2019-2020年违规享受边民补助的人数及金额,并追回上缴国库;三是下步工作中清退以上三类人员,严格按照边民补助政策规定把准边民补助对象核定,杜绝该类情况发生。
责任领导:八个边境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责 任 人:八个乡(镇)各行政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4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乡村振兴专干享受金额不符规。
1.整改任务:部分乡(镇)乡村振兴专干补助发放不到位。
整改措施:按《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专干应享受全年边境补助。核实各乡村振兴专干如有边民补助未全额发放到位的,及时进行补发。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政策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把上级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八个边境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责 任 人:八个乡(镇)各行政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4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定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边民补助 政策落实情况整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