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结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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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9

定结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组织落实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执行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全县预决算情况,负责全县年度财政决算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县直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加强全县各乡镇财务的管理,促进基础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国库业务,管理国库现金,负责制定并监督管理县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落实县政府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审核批复和汇总编制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我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指导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落实执行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落实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县国有资产、执行国有资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转和经营性资产的增值,汇总、编报有关国有资金的财务预算、决算;增值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十二)执行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本县的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审批有关国有资产的财务预算、决算。

(十三)负责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方案;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和出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内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报废、报损的审批。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代表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