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定结县委员会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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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9

县民宗局(县委宗教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全县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督促检查民族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拟订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四)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负责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乡(镇)民族事务工作。

(十)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