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县政府对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文稿。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县政府系统承担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