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结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补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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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5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涉农资金,优化供给机制,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关于下达日喀则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定结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补充方案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四不摘”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效能和资金绩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目标。围绕突出问题,以防返贫致贫为目标,以脱贫巩固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使用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涉农资金向脱贫村和抵边村倾斜。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畜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实施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把农业发展和粮食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优先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精确瞄准防返贫致贫户,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扎实推动。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按照“四不摘”工作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可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

不可安排用于负面清单: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村级办公场所、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医疗保障;各类保险;“雨露计划”中“两后生”补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注资企业;设立基金;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三、工作措施

财政涉农资金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一是规划整合。各乡镇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及产业发展等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十四五”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二是项目整合。围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采购类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三是发展特色产业。围绕特色资源禀赋,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牧民合作社组织、以及旅游业发展等。

四、整合资金

(一)统筹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对2023年已下达资金按“应整则整,应用则用”的要求,全部统筹整合使用。

(二)资金整合来源及规模。2023年纳入我县统筹整合资金范围的资金共有12264.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8万元(巩固拓展资金742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2万元)、自治区资金2210.79万元(巩固拓展资金2210.79万元)、市级资金617.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536万元,其他资金1332.8万元为生态岗位补助资金(未到位)。

(三)2023年度纳入此次统筹整合资金共实施12个项目,投资规模12264.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6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0.79万元、市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617.36万元、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536万元,其他资金1332.8万元为生态岗位补助资金(未到位)。

(四)建立健全整合资金使用运行机制。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多渠道增加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完善资金使用成效。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 乡村特色产业(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2023年,我县乡村特色产业(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共计5项,总投资41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资金29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资金350万元)  地(市)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00万元、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86万元。

1、定结县羌姆石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文旅局;项目责任人:德吉措姆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4号,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1300万元(巩固拓展资金115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巩固拓展资金35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景观工程1项,硬化工程7302.60㎡,挡墙工程754.20m,排水沟工程754.20m,LED工程1项,维修工程1项,电力工程1项,监控工程1项,给水工程1项,其他工程1项,文物保护1项,抽粪车1台,技术采购1项,通信工程采购1项。

项目效益: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可以为进一步打造规范旅游产业、解决农牧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致富。预计实现年收益24万元,,项目收益群众48户,258人,其中脱贫户数25户,89人;

2、定结县曲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牧业农牧区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20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1600万元(巩固拓展资金16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培训基地、客房、餐饮、物流仓储房等多功能区组成为一体综合性商业旅店、购买相关设施设备。

项目效益:为搬迁安置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年底实现分红、带动安置点群众增加收入,巩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帮扶、切实实现安置点群众留得住、能致富.预计实现年收益30万元,项目收益群众188户,887人,其中脱贫户数92户,264人;

3、定结县2023年合作社扶持项目总投资76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结财预指〔2023〕001号。 

项目总投资76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江嘎镇古娃村、荣孔村,确布乡确布村购买绵羊适龄母畜、饲草、精饲料等。

项目效益:预计实现年收益5.2万元,带动全村124户584人,其中脱项目投资:贫户数75户,340人;

4、定结县确布乡拉贵村农畜产品加工店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结财预指〔2023〕00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60万元,由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购买1台糌粑磨面机、1台榨青稞机、1台青稞清理机、1台羊毛梳理机、1台羊毛分离机、1台收割机及相关设施设备。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农牧民群众收入来源单一,拓宽农牧民群众增收渠道。引导农牧民群众由农业向工农业发展,推动村级经济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预计实现收益7.2万元,该项目受益29户,11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13户64人;

5、定结县琼孜乡乃萨村水渠建设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水利局;项目责任人:朗加

资金指标文件: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结财预指〔2023〕00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350万元,由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提升改造支渠3600米、支渠分水口72座、支渠农桥7座、坡水槽1座、斗渠2399米、斗渠分水口48座等。

项目效益: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可以为当地农牧民群众提供自来水及灌溉用水,减少群众劳动成本,提高生产生活效率,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归属感,预计实现收益8万元,该项目受益43户、213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17户78人;

(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类

    2023年,我县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共计3项,总投资4157.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资金3032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资金858.62万元)  地(市)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17.36万元、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0。

1、定结县农村一体化供水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水利局;项目责任人:朗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4号,《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牧业农牧区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3627.9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2632万元(巩固拓展资金263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8.62万元(巩固拓展资金858.6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36万元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简易取水口1座,进水池1座,新建引水主管70340米,配套沉砂池2座,引水主管检修井23座,减压井2座,引水主管排气阀55座,引水主管排泥阀37座,预留分水井13座、出水池1座。

项目效益: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解决县城供水存在的问题,还能解决沿线3个乡11个行政村(朗玛村、羌姆村、萨尔乡达热村、扎西岗村、拉康村、雪村、普圭村、郭金村,江嘎镇达那村、夏琼村、次多村)的供水问题。同时通过预留分水口的办法,为后期更多供水、灌溉提供了充实的保障。预计实现收益25万元,该项目受益463户、215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324户959人;

2、定结县小型农田水利进水口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水利局;项目责任人:朗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牧业农牧区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48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400万元(巩固拓展资金4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郭加乡白堆村、除嘎村,琼孜乡琼孜村、库宇村进水口4座及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效益: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收益16万元,该项目受益142户、62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73户297人;

3、定结县多布扎乡聂孜村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结财预指〔2023〕00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50万元,由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建会议室250平方米,总平电器1项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村级组织办公环境,提高村级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干部群众认同感、幸福感。预计实现收益4.3万元,该项目受益48户、258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22户108人;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

2023年,我县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共计2项,投资规模25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资金1002万元)。

1. 定结县确布乡克阿村乡村美丽宜居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此次涉及资金结构调整)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4号。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576.7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4.6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资金1002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1、村内设施改善: 新建行⻋道、路缘石、游步道、步道路缘石,安全防护等道路工程,电力改造1项,给水工程1项,污水工程;2、人畜分离:实施30户人畜大分离工程; 3.产业扶持:苗圃工程1项及附属工程;新建养鸡场376. 98平方米,及设备购置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实现收益80万元,该项目受益25户、16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16户97人;

2、2022年定结县陈塘镇驻地四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乡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74.6万元,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6万元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1.村容村貌提升:196户村民屋顶铁皮改造 2.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巷道、修建公共卫生厕所3座、排水边沟治理、新建污水管道,垃圾清运车、添置太阳能路灯等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后受益502户、203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267户1320人

(四)生态岗位补助类投资规模1332.8万元

       1、定结县2023年生态补偿就业岗位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乡林草局;项目责任人:拉巴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资金未到位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332.8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生态补偿就业岗位人员3808人。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后受益2458户、3808人。其中:受益脱贫户人口2108户2223人;

(七)其他类(含:贷款贴息、跨区域就业补助、帮扶车间补助等)总投资61.4万元,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万元构成。

     1、定结县扶贫贷款贴息

  项目主管部门:定结县乡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顿珠

资金指标文件:《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日财农指〔2023〕18号;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61.4万元,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万元构成。

项目建设内容: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

六、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财政涉农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负责定结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的编制;牵 头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对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项目主管部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具体管控运行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五)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定结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成员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其他各项目行业部门以及各乡镇。

(二)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对整合后的涉农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每项资金的使用要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项目法人制,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公示制,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严格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强化资金管理和资金报账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报账提款、专账核算等管理规定,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资金支出进度,坚决防止“突击花钱”“以拨代支”问题,有效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整合后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提高农牧业核心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公示公开制度。各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确保涉农资金透明化操作、阳光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政策,切实将财政涉农资金精准用在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身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信息公开公示的要求和规定,通过党政信息网、媒体新闻网站、公告公示栏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1.项目申报阶段。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到村到户项目入库坚持“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乡镇、行业部门的意见,对报送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履行公告公示后入库,并申报项目在村、乡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在公示公告栏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各方监督。

2.项目审定阶段。对已计划好的项目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议审定后在新闻公众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在公示公告栏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各方监督。

(四)项目检查与审计。县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五)实施绩效考核。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管理和考评。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效益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绩效检测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项目状态、进展、预测和变更等情况如实做好记录,着重体现项目计划和工作成果,并依据绩效检查结果,紧紧围绕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四是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五是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项目和分配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六)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定结县2023年脱贫县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2023年7月19日上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