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陈塘镇旅游接待和餐饮服务工作,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陈塘镇拟对陈塘镇孔定玛夏尔巴第一村陈塘大酒店、旅游集散中心、夏尔巴演艺中心、旅游客运车、旅游观光车实行承包经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陈塘镇孔定玛夏尔巴第一村概况
陈塘镇孔定玛夏尔巴第一村是国家投资的搬迁项目,现属于陈塘镇那塘村的一个自然村,夏尔巴第一村作为区、市、县重点打造的边境引领示范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途,近年来,陈塘镇已修通公路,公路修通后每年游客量增长,并且陈塘口岸的沿边、通道条件和区位优势,作为中尼两国贸易通道,还有夏尔巴独特的文化资源,能够打造出定结县陈塘镇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系统。
本次招标为位于陈塘镇孔定玛夏尔巴第一村的陈塘大酒店、旅游集散中心、夏尔巴演艺中心、旅游客运车、旅游观光车承包经营权,期限五年,整体承包标底年租金30万(叁拾万)元起,并予以优先竞标。陈塘大酒店客房规格及数量:大厅、商务标间44间、商务单间5间、厨房餐厅(可接待50-80人同时用餐)、藏式接待室1个(会议室)、活动室1个、休息室1个、露天茶园一个。旅游集散中心客房规格及数量:大厅、会议室、客房17间、餐厅厨房一个,可接待30-40人同时用餐。夏尔巴演艺中心规格:一楼演艺大厅(包括吧台、卫生间、舞台、梳妆台等)、特色产品展销厅、餐厅、值班室、库房,二楼11个包间、10个卡座、阳光棚大厅。旅游客运车:三辆(19座)。旅游观光车:8辆(电动)。
二、招租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租陈塘大酒店及其现有配套设施、景区演艺中心、边贸市场、游客服务中心、党校培训基地配套设施的经营权,整体承租相关事宜面议。招租原则保留孔定玛陈塘大酒店及边贸市场、旅游集散中心的功能,承租方在陈塘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传承和发扬夏尔巴歌舞文化、服务广大游客为宗旨。
三、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具有旅游服务营业范围,如具有专业的团队和从事旅游管理服务超过5年以上的优先进标。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在经营活动中未曾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四、投标经营与装修
经营模式:自主经营,只允许自行经营,不得将私自转让、转租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利用资产进行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有转包和不法经营,甲方有权收回,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和赔偿损失,保证金不退还;
若由承租方需装修改造,则装修方案和效果图须提前交由甲方审核,在装修过程中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招标形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符合以上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租赁方案、经营方案、服务理念等发送到相关邮箱,由甲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后,综合决定中标。
六、说明
1、招标公告期: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3日;
2、竞标报名期: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林立鹏(县委常委、陈塘镇党委书记) 13908928163
桑旦赤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8389028629
旺庆格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18108925454
注:详情请随时与陈塘镇党委、政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