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结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增窗口单位和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窗口单位 事项办理目录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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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25

全县广大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效能,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定结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增窗口单位和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窗口单位事项办理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如下:

定结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增窗口单位和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窗口单位事项办理目录清单及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

序号

单位名称

进驻事项名称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办理位置

1

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在西藏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申报  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项目可研批复的函件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含资金计划下达文件或“十三五规划内项目);3、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电子文档;4、三项前置方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该项目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行政许可;5、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6、项目可研文本评审意见及评审人员表,可研报告修改书面回复;7、行业主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可研文本提出的书面审查同意意见;8、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重大项目需经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上会审查)上会审查的相关书面同意,分管领导和行业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查会。9、批复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

3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发改委窗口

2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1、在西藏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申报 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件,项目建设依据(含投资计划下达或“十四五规划”内项目)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和电子文档,拟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电子文档;4、三项前置方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该项目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行政许可; 5、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及评审人员表,初设报告及概算修改书面回复;6、行业主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提出的书面审查同意意见;7、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8、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重大项目需经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上会审查)上会审查的相关书面同意,分管领导和行业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查会 9、批复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涉及调整工程概算的项目,还需提供:
1、项目概算调整的请示文件和项目概算调整报告(概算调整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
2、同意调整的各单位相关文件;
3、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3个工作日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网上备案 2、填写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3个工作日

4

林草局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

1、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申请;
3、项目批复文件;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批准文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①占用征收征用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备案复函);②勘查、开采矿藏项目,提交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文件;
5、以上资料齐全后,邀请第三方可研编制人员同县林草局深入实地,开展林地征占用核查工作;
6、待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出台后,前往县行政便民局林草柜台提交可行性报告;
7、按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深入实地开展现场查验工作,其次县级林草部门出具现场查验报告和审查意见;
8、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林地可行性报告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林木补偿费等相关收据凭证;
9、审批程序:收件人受理后逐级审批(县-市-区);
10、《西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藏财税〔2016〕20号)
11、审批依据:按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12、以上资料齐全后才可动工建设。

 

15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林草局窗口

5

珠峰自然保护局

建设项目涉及珠峰自然保护区需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向珠峰管理分局提供项目位置关系的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建设单位向分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批准文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齐全后,珠峰管理分局进行核实,核实的项目是否在保护区并出具核实证明;
  4、如核实的项目涉及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出具请示和项目审批表。
  5、上述出具资料齐全后,建设单位前往市珠峰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办理相关手续;
  6、待市珠峰管理分局出具请示后,前往市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出具备案复函(注:无权限办理项目,需前往自治区林草局自然保护管理处出具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备案复函)
  7、以上资料齐全后才可动工建设。

15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珠峰自然保护局窗口

6

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4、似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人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7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7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7个工作日

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货除外)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个工作日

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补发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补证申请书,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补发登记表,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5、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复印件,6、蓝底两寸照片2张

1个工作日

10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换发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4、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复印件,5、蓝底两寸照片2张

1个工作日

1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信誉)考核记录(年审)

1、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年审(无需提交任何材料)2、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年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本人身份证复印、机动驾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个工作日

12

道路运输证的年审

1,普货车辆年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GPS定位视频设备检测合格单)2、客运车辆年审(车辆技术管理档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二级维护单,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GPS定位视频设备检测合格单)

1个工作日

13

道路运输证的补办

1、道路运输证补正申请,2、丢失人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委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3、车辆的机动车行驶征及复印件4.9cm×6.2cm车辆45度角的统一样式的防伪彩色照片1张,

1个工作日

14

道路运输证的换证

无需提交其他材料,收回旧证换发新证

1个工作日

15

财政局

工资证明代开与工资发放明细打印

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委托函

1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16

住房公积金审批代扣盖章

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1个工作日

17

政府非招标采购审批盖章

政府党组会议纪要或单位党组会议纪要、三方询价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税票等其他

1个工作日

18

解读资金政策类

无需资料

1个工作日

19

税收入库办理

财政缴款通知书

1个工作日

20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区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员统计

退役证、身份证、户口

1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21

优待证前期手续办理

退役证、身份证、户口

1个工作日

22

全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退役证、身份证、户口、(乡、村)两级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1个工作日

23

退役军人事务统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退役证、身份证、户口

1个工作日

24

退役军人退出现役手续办理及档案移交手续

退役军人退出现役 行政介绍信退役证、身份证、户口

1个工作日

25

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办理

就业创业相关材料、数据

1个工作日

26

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原件1份)(电子版1份)3、上级部门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原件1份)

1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水利局窗口

27

取水许可证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书 3、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取水量不大和填水资源论证表)4、取水用户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20个工作日

28

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2、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报告:(原件2份)纸质 3、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函(原件1份)纸质 4、对于重要涉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专门的防洪评价报告 5、含电子版

7个工作日

29

自然资源局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性质、建设技术条件要求、拟建规模和区域、选址建议等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供地政策、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等;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1);
建设项目依据(即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相关批准文件或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的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标明建设项目选址意向用地位置范围的选址地点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线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道路等)比例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数据库表(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一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图件为dwg或shp,表格为xis;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详见附件4);
其他依情形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等各类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提交至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供论证。
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提交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出具踏勘论证意见;
涉及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在相关行业部门核查位置关系后,需说明位于哪一功能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及用地面积,同时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
涉及其他专业、行业内容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自然资源局窗口

3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决定书)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申请逐级报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决定书。
(1)申请表和申请办理的函(说明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等,详见附件5);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5)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一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图件为dwg或shp,表格为xls;
(6)涉及其他专业、行业内容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7)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详见附件6)。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和申请办理的函(说明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等,详见附件5);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6)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一共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图件为dwg或shp,表格为xls;
(7)涉及其他专业、行业内容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8)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详见附件6)。


31

乡村规划许可证

1、项目立项文件或批准的项目计划文件;
2、申请表和申请办理的函(说明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等,详见附件8);
3、乡镇人民政府的选址初审意见;
4、拟选址地段的现状地形图;
5、用地规划红线图。


32

工程规划许可证

1、项目立项文件或批准的项目计划文件、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文件、备案文件;
2、申请表和申请办理的函(说明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等,详见附件9和附件10)
3、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根据划拨和出让分别进行提供);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申请表;
5、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备案表;
6、人防、消防设计、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书或备案表;
7、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一份;
9、设计光盘(含施工图、结构计算书);
10、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33

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中标通知书;2.规划手续(乡村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人防手续(无人防工程或建筑面积小于7000平方米或层数小于7层的可不提供);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提供消防手续);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监理合同;7.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和终身承诺责任书;8.建筑工程保险的保单和发票复印件;9.质量监督手续;10.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或收据;11.建设资金已落实,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12.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要求作环评手续的,可不提供)

5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审批室住建局窗口

34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对自建的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许可

1、填写申请表  2、所在(乡镇、村委会)提出意见 3、部门审批意见

1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

3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执法人员实地查看  2、到窗口办理手续 3、填写收取押金单子 4、施工单位或户主完工后执法人员审查,出现破坏市政设施的按照《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从押金中扣取相应维修费及罚款 5、完工后无问题的施工单位或户主出具押金单子领取押金

1个工作日

36

十一

编译局

编译三类章子(公章、发票章、财务章)

汉语译文

1个工作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编译局窗口

37

翻译

横幅

汉语译文

1个工作日

38

翻译门牌、广告

汉语译文

1个工作日

39

十二

西南五省“跨省通办”

西南五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

西南五省“跨省通办”148项通办事项的政策宣传、业务咨询,部分事项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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