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征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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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07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2年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一、全国征兵网(唯一官方网站)

http://www.gfbzb.gov.cn/

二、时间安排

(一)兵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报名参军,都应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时打印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征兵时间

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与下半年

上半年:

男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女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2月中旬至3月中旬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

3月下旬进行预定兵公示;

3月底起运新兵,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

男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女兵:2022年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8月16日至9月10日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

9月11日至9月15日进行预定新兵公示;

9月16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三、征集条件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高)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上半年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征集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条件兵另行规定。

②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

④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⑤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⑥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⑦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⑧其余体格条件和政治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四、应征入伍程序(详情登录“全国征兵网”)

(一)男兵

按照:网上兵役登记→网上应征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二)女兵

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初检及体检政考→身体复检、政治复考及综合素质考评→预定新兵→役前教育训练→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五、优抚优待政策

(一)入伍时

高等学历青年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二)在部队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部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改选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5、生活待遇。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5000元左右,第二年18000元左右。在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50000元左右,第二年津贴55000元左右。一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0075元,二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2200元,三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4540元,四级士官第2年月工资17025元,士官级别越高工资越高。

6、家庭待遇。自2014年12月1日起,西藏户籍义务兵期间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优待金24000元(两年)。

(三)退伍后

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录用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和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士兵。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公职岗位考录计划,确定一定数量的公职岗位,用于定向考录从西藏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公招加分。2019年自治区出台政策,对义务兵服役期满,符合公招政策条件、报考公职岗位的按服役时间每年加2分,在区外实现市场就业的可同等享受毕业生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3、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实行计划单列(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职高(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经济补助。西藏户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自主就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增加10000元,最高服役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14万元(从2011年入伍新兵起实施)。

6、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大学生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7、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他优惠政策。

注:此政策解读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并由自治区征兵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