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处罚1起环境违法行为的公示
处罚单位:拉萨市宜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4MA6T4NUF28
法定代表人:张喜
2021年6月16日,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定结县分局特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对拉萨市宜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定结县西林桥至郭加乡康孔村公路改建工程“K28+000拌合站”后期恢复项目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调查取证,发现该单位在环境恢复过程中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废沥青及生活垃圾就地掩埋现象,在执法检查中弄虚作假,掩盖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
2021年9月3日,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15万元,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