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定结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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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07

西藏定结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清理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成品油市场协同综合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管理,查处整治一批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供应稳定的成品油市场格局。

二、整治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检查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加油站,严查无证照、照不全或过期、超范围从事经营行为。规范加油站产品标识,严格按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油品名称、牌号和等级。(责任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二)加强销售环节监管。加大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销售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等经营行为。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进货渠道监管,检查流入我县油品进货来源督促和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油品购销和出入库管理台账制度,建立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资料档案,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质量计量等专业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定结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商务局)

(三)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执行成品油限价、是否明码标价,依法查处加油机超期未检、使用检定不合格加油机和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

(四)严厉查处“黑加油站”。加大对存在非法经营加油站私设储油库(罐)存储不合格汽柴油、私设非法流动加油车辆(含改装的加油车辆)、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以及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它手段克扣数量、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或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的“黑加油站”的检查力度,并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列入“黑名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清理规范长期停业不参加年报年检、已取得规划确认和相关部门批复长期未建和未取得相关批复私自建设的加油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应急设施配备、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灭火常识和掌握灭火使用技能等工作落实情况,对未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而擅自经营、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成品油经营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整治私营加油站仿冒中石油、中石化等加油站的外观,使用仿冒LOGO或站名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化散装油销售点监管。按照《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及限定的公升数量进行购销成品油,加强对散装油销售点的监督检查,检查汽车、摩托车加油区是否分开,实名制登记台账是否落实,销售点、储存点和值班室是否单独设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八)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设备及双层罐改造情况以及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报告资料,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对加油站有可能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等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加油站销售不达标油品导致污染空气环境等行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定结县分局)

(九)加强成品油市场税收征管。对成品油经营市场,依法依规经营的纳税人,核查其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包括财务核算按期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严查进县运油车辆。重点查处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强化国道、省道进县入口管控,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有资质车辆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重点检查过境运油车辆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油品来源购油发票、油品去向等证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决定成立定结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 丽 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次旦巴珠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央    宗     县政府办副主任

旦    平     县发改委主任

普    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多 布 杰     市场监管局局长

扎西罗布     生态环境局定结县分局局长

达    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旦增欧珠     县住建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旦    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颜 洪 科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边巴罗布     县税务局局长

齐 少 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旦增伦珠     县商务局成品油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次旦巴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各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五、重点检查对象

(一)重点运输渠道。成品油进入我县各个卡点,(分别为:几脚桥边防检查站、荣孔村边防检查站、萨尔乡边防检查站、日屋镇边防检查站、)等卡点。

(二)成品油经营企业(各加油站)。重点检查我县目前已取得经营资格证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及正在办理审批环节的地点及其他领域。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31日)

参照《日喀则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我县执法检查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照整治内容,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全面摸底调查,做好检查记录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责令整改或者联合执法整治。

(二)复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自查自纠报告,根据排查情况,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抽样复查,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并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完成排查整治行动闭环。

(三)督导总结阶段(202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检查执法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整治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我县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县政府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继续施行联合督导长效机制,对前期检查对象,针对问题查处、责任落实整改成效等情况开展回头看,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督导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成品油市场秩序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职担当,坚持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调,齐抓共管,立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互通案件信息和线索。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畅通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的渠道,通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氛围。

(四)常抓不懈认真开展整治行动。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实际,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结县零散成品油规范化销售》的通知【2018】37号文件,定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结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35号文件精神坚持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