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巴桑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在家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莫向波、11家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基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县人大办米玛同志分别向11家承办单位交办了定结县第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材料;莫向波同志代表县政府就交办的意见建议从三个方面作了承诺发言:一是凡是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应该用全力解决的方式一定抓紧落实,及时解决;二是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如暂时不能解决的,争取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三是通过不懈努力仍未能解决的向上级申请,争取最大的支持解决。
巴桑同志结合此次交办会作了总结讲话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端正态度。人大依法履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能,是人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行政的重要保证。面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杜绝抵触情绪,务必认真对待、虚心接受、主动吸纳、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办理好建议意见。务必主动作为、主动思考、主动办理,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是狠抓落实。一方面,确保质量。这次向政府各承办单位交办的意见建议共58条均按各自归口进行分类交办,大家务必逐一认真办理。对能力范围之内能够办理的必须即刻办理,暂时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办法、逐步办理,确实限于客观条件和想方设法后仍难以解决的,要主动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另一方面,要确保时效。每个承办单位都要制订办理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争取提前办结。同时,要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三是加强督办。一要定期督办。从交办之日起在3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将采取现场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不预先通知随即召开听取办理情况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完成办理任务。二要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要做到及时向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反馈。如果代表不满意,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