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结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日喀则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定结县人民政府2020年13次党组会议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等工作。现成立定结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次 琼 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旦 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 先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罗布 市生态环境局定结分局局长
旦 平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边 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边巴扎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普 琼 县财政局局长
格桑赤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旺 次 仁 县城管局局长
扎西巴桑 县水利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交通局局长
达 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普 琼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普布扎西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达瓦次仁 陈塘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次仁央吉 江嘎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震 日屋镇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平措顿珠 萨尔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阿旺确吉 琼孜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拉旺次仁 郭加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格桑央吉 确布乡党委副书记
索朗扎西 扎西岗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白玛久美 多布扎乡统战委员、政府副乡长
洛 桑 定结乡统战委员、政府副乡长
各村村委会主任及乡村振兴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旦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格桑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一、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
1、根据各村所在区域和交通条件,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实现资源化。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各村人口密度、地形地貌、运输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县域生活垃圾处理实施。
2、开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河(湖)面漂浮垃圾等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倡导农牧民清理村庄周边、道路两侧、房钱房后积存的垃圾卫生死角,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房后整齐清洁,乡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积存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二)大力推进农牧区厕所革命
1、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环境的要求,坚持农牧区改厕与边境小康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引导农牧区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2、结合自治区厕所革命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牧区公共厕所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的卫生公厕建设。
3、加快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努力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农牧区畜禽养殖和种植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各乡镇。
(三)开展河塘沟渠等水环境治理
加强对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水污口。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将农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责。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四)推进村庄绿化建设
大力推进全民植树、全民造林,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实现规模造林与零星造林相结合,努力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与推进绿色村庄建设相结合,庭院绿化与美丽乡村相结合。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积极发挥农牧民主体责任
充分运用农牧民自治和德治的方式,动员农牧民积极参与本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积极指导村“两委”制定或修订村民普遍认可并容易推行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房前房后环境清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着力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努力改善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文明村镇”、“美丽庭院”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明确价值导向,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牧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各乡镇。
(六)做好政策资金落实工作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研究制定我县农牧区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和奖补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以奖代补”和县本级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同时全面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避免出现挪用现象,做到资金转款专用。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县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总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材料上报工作,努力形成共同推进我县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