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结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 15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应急管理局监管职责、监管权限、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监管行业情况等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范围内一般企业的监管覆盖率达90%,至少检查24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在“三大节日”、“两会”等重点时段,各节假日之前,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在特定时期,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或本级政府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对属地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风险大、隐患多、事故频发、违法违规违章多发等直管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严控突出安全风险,加强危化、消防、交通、建筑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河道清淤、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镇燃气、校园领域等执法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调查每一起责任事故原因,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按照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机制,深化联合执法协作。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五)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组织各单位抓紧推动15条硬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认真自查,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找准问题交清单压责任,对照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评估,摸清抓准各领域风险隐患和项目审批把关、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违法分包转包严肃追究等深层次问题,找准重大风险,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四、执法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任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重大危险源场所,以及重大或较大风险点开展督导检查;

2、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3、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4、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5、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6、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8、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1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1、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3、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7、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8、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9、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工商贸领域重点检查任务(在 2023 年检查的基础上全面进行回头看)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公开承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7、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外包工程纳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按法律和合同约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1、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防火设施、器材等情况;

1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三)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企业自行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情况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来,部门具体抓,通过开展案例报送质量“回头看”、专题培训研讨、督导检查等方式,扭转落后局面,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质量。

(二)规范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一年内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现象发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只是去企业“走走台”、摆摆威风、刷存在感,不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不严格执法,一年内见不到一张执法文书。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理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及时将执法相关数据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典型执法案例系统,做到执法公开透明,严格规范执法。县纪委、监委要加强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坚决打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三)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要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为目标,以精准普法为主题,着眼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要求,推进以案普法的常态化,用生动案例提升普法效果,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法制宣传教育,要对本地本监管执法领域内的法治宣传和法治需求情况进行梳理,整合利用好现有法治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同时,要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