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日喀则市定结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涉及7个审批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审批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按普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现场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承诺作出审批决定。
附件:
1.定结县县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第一批次).xlsx
2.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书样本.docx
2.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样本.docx
2.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样本.docx